對這個時代的用人方式,楊如欣雖然知道,但是卻并不是太清楚,所以,她去找了韓百川。
韓百川是生意人,家里也算是大戶人家,下人不少,自然清楚用人之道,對楊如欣也不藏私。
這個時代,想要那種肯為自己賣命的員工,只能是有賣身契的那種。
大宣朝是允許人口買賣的,不過卻有嚴格的要求,那就是必須要通過官府承認的機構進行買賣,那種機構叫牙行,牙行里的管事叫人牙子,也叫牙公,女管事則叫牙婆。
買賣的人也分了兩種。
一種是簽了死契的人,這樣的人就是終身為奴,除非主人開恩放了你,否則永遠也改變不了奴籍,而且以后子子孫孫都是奴籍,這樣的下人必須要依附主家生活,所以,一般都是最忠心的。
還有一種是簽活契的,活契是有期限的,到了期限如果自己有錢是可以贖身的,也可以被別人贖身,當然,如果到了期限沒錢贖身,那只要雙方愿意是可以繼續(xù)契約的,而在這個期限之內(nèi),主家就算將活契的奴才賣了,那到了新主家那邊依然還是活契,這樣的奴才也會忠心,但是也僅限于契約期內(nèi)的,所以,這樣的奴才一般都不會成為主家的心腹。
而不管是死契還是活契,只要是在契約之內(nèi)有背主的行為,主家只要有證據(jù)就可以隨意打殺發(fā)賣的,如果私逃的話,那將罪加一等。
所以,如果楊如欣想要培養(yǎng)自己心腹的廚子,要教給技藝,就只有買人,還是要買死契的那種,否則,很可能就是給別人培養(yǎng)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