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亞豐對付宇新的安排很不服氣,嘟著嘴看我,意思是他可以干些比后勤更重要的事。
我不理他,馬上跟譚仲夏開始對案件進行頭腦風暴,說了沒幾句就發(fā)現(xiàn)我們的立場完全兩樣。
雖然有疑點,但我還跟之前一樣,認為是仇殺。
而他也仍舊持他之前的觀點,認為是反社會人格團伙作案。
我試圖以古今中國多起連環(huán)命案作為例子反駁他的觀點,想讓他相信反社會人格極少會團伙作案,比如“約克郡屠夫”,比如“殺人小丑”,等等等等。可他也以例子來反駁我的觀點,說極少不等于沒有,比如“日落大道雌雄殺手”、“曼森家族”。
他還說越是超出常規(guī)的例子,越有其超出常規(guī)的狡猾處,美國fbi統(tǒng)計出來的數(shù)字說百分之九十八的連環(huán)兇手都是男性,女性只占百分之二,甚至還不到。但偏就是這少數(shù)的部分,會犯下讓人膛目結舌難以下手偵查的案件,比如那個著名的黑寡婦岡尼斯。
我發(fā)現(xiàn)我說不過他。
他不僅用寬泛的理論知識和例子打壓我,還把眼前案件的疑點拎出來作了有利于他論斷的補充,比如“砸頭案”的簡單粗暴和“七刀案”的細致完全屬于兩種氣質的兇手,這里面沒有任何證據(jù)或線索支持我的“復仇論”。
這時白亞豐突然跟個小學生似的舉手,表示有問題要問。
我因為還是很堅定自己的看法,但又說不過譚仲夏,所以心里有點窩火,看見白亞豐那副猥猥瑣瑣有話不敢說的樣就來氣,很不耐煩地叫他有什么就趕緊問。
他嘴一張牙一碰,一本正經(jīng)吐出個無聊到爆的問題:“為什么女性連環(huán)兇手那么少?”
我被這問題噎了一下,翻兩個白眼,懶得理他。
譚仲夏倒是認真,喝口茶,轉過臉,正正經(jīng)經(jīng)回答白亞豐說:“你想,女人天生嘴碎,心里藏不住事,平常隨便做點什么都非得跟人家說才高興,何況殺人這么大的事!她殺了第一個,扭頭告訴別人,一傳十十傳百,還沒來得及殺第二個呢,警察就把她逮了,怎么可能犯得了連環(huán)案嘛!”
他回答完,立刻又扭過臉來繼續(xù)跟我討論案情,把白亞豐不尷不尬不溫不熱晾在那里,晾出一臉白癡表情。
譚仲夏認為被害人死前的那三天,是兇手定下的“審判日”。兇手用三天的時間來審判他們認為有罪行的死者,賣~淫、偷盜販賣嬰兒的女人;坑蒙拐騙草菅人命的包工頭;露陰癖和試圖猥褻自己親生女兒甚至很可能已經(jīng)得償所愿的變態(tài)狂。這些行徑在把自己當成了上帝的兇手眼里,條條都是死罪。他們用三天時間用來審判然后才執(zhí)行死刑。
然而我也有可以反駁的說法。
一般來說,反社會人格的連環(huán)兇手,他,或者她,或者他們,在犯案的時候會有一定的模式,比如有什么特別的儀式,或者特別的兇器,再不然就是從死者身上取走點什么或者在命案現(xiàn)場留下些什么以便讓人知道這些案子是同一個人所為,比如“榔頭殺人魔”是指那個兇手在犯他每一樁案件時使用的兇器都是榔頭,而“海灣變態(tài)”是用棄尸地來指代,兇手把他殺的每個人都肢解成碎片用旅行箱裝了扔在固定的海灣,再還有“撲克小丑”是指兇手在每個殺人現(xiàn)場都留下一張撲克牌。
而我們手里的三樁案子并沒有一樣可以用來給它們下定義的典型特質。
這三個受害人雖然都死得極慘,但死法各不相同。雖然死前都被捆綁,但捆綁用的材料也都不同,繩結也沒什么特殊的?,F(xiàn)場雖然留下很多七零八碎的線索,但并沒有與案件無關可以用來作標識的記號。
這是一部分原因。
再者,我認為,反社會人格的連環(huán)兇手,智商一般都是比較高的,想想看就知道了,智商低的犯一兩樁案子就被逮住了,哪有機會繼續(xù)犯案。只有那些智商高、情商高、心思密、耐性好的人,才能屢屢犯案甚至還能逃脫法網(wǎng),他們行動利落、高效、干凈,在某些方面有變態(tài)和病態(tài)的講究。但眼下的三樁案子,除“七刀案”扎七刀全部避開主動脈這點看上去稍微有點技術含量以外,其余幾樁都野蠻粗暴到極致了。
這些是我的看法。
譚仲夏突然搖頭,說:“不是所有人都有強迫癥的?!?br/>
我噎了一下,突然覺得,他這話,意味好深長。幾分鐘前,我才說過我沒有強迫癥的話,馬上,他把這話當顆球樣踢回來了。